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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28 12:52:27 责任编辑: 民盟长春市委

 2016年度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盟员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在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同时,调动广大盟员的积极性,为长春市经济发展献计献策。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民盟长春市委员会内设四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调研部、宣传部。

    2016年实有人员25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8人。

    纳入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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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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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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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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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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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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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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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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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决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总计512.57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94万元,增长12.25%;支出总计348.91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95万元,增长14.41%。主要原因2016年公务员整体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保基数变动。

    二、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72万元,占92.74%;其他收入26.19万元,占7.26%。

    三、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0万元,占80.85%;项目支出66.81万元,占19.1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57.85万元,占91.4%;公用经费24.25万元,占8.6%。

    四、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34.7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1万元,降低2.9%,支出总计322.7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8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2016年收少减少是因为调出一名公务人员,支出增加是因为公务员整体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及医保基数变动。

    五、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2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8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公务员整体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和医疗险基数变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2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支出253.09万元,占78.4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62万元,占12.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2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17.39万元,占5.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2.57万元,支出决算为32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6%。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69.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出一名公务人员。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出一名公务人员。

    六、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8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89万元、津贴补贴43.69万元、奖金9.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1万元、退休费50.98万元、奖励金35.05万元、住房公积金21.20万元、购房补贴5.81万元、采暖补贴4.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4万元。

    公用经费2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7万元、邮电费0.76万元、差旅费3.07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4万元。

    七、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  1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换届接待任务增加且“三公”经费上一年度有结余。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7万元,降低13.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59万元,降低4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42万元,增长59.66%。主要原因2016年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换届接待任务增加且“三公”经费上一年度有结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占4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占52.7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3.4万元,主要用于车保险、保养、车维修。2016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22批次,210人次,比上年增加7批次,增加60人次。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换届接待任务增加;公务用车年头多,维修费用加大。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八、关于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本级、一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25万元,比2015年减少11.6万元,降低32.36%。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日常支出,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 9 月 6日